射阳县大型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8-22 11:15

射阳县大型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为强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垃圾中转站服务功能。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经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审[2016]412号文件批准,拟实施射阳县大型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并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组织该项桥梁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桥梁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2工程名称:射阳县大型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桥梁工程。

2.3 工程地点:射阳县临港工业区垃圾中转站东侧复堆河上。

2.4工程内容:桥梁(长31.4米,宽13米;最大单跨25米)。

2.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90.01万元。

2.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

2.9工期要求:90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

(5)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座桥梁合同额不小于150万元(或单跨不小于20米)的桥梁工程业绩。

业绩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具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有效章印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合同工程中包含有满足上述条件桥梁工程,但上述材料中未能反映“桥梁工程”及相关数据,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具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有效章印的)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书面证明中应明确“桥梁工程”、 单座桥梁工程价格(或最大跨度)。

缺少上述任一材料,不作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5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工程付款办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说明:本次支付款项一次审批,分两次拨付。即:首次拨付审批款项的50%,用于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中标人出具与所有农民工兑付结清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承诺“本工程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动放弃剩余款项的拨付”后,再拨付审批剩余款项。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8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合理低价法”。

7.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84%。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7.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7.5投标报价相同,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报价不同得分相同,报价低者排序靠前。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8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2日8:00时至2017年8月28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东路1号

联系人: 施亚平 陈豪东

联系电话:18951545333 1506165028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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