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居城市范围内桥梁安全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创建时间:
2017-07-26 10:14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居城市范围内桥梁安全检测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042017000246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7-25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1、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CMA ),并包含桥梁检测参数;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自行上网打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7-26 09:00到2017-08-01 17:00 | ||
备注 |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8-08 10:00到2017-08-08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 2017-08-08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2)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3)转汇凭证上应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及磋商编号”;且磋商保证金转账采用公对公账户,私人账户所转保证金无效,视为未交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蓉北商贸大道分理处。 银行账号:4402243209100031766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投标保证金必须于8月 4日16时30分前到帐,过时作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4)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在政部门备案后,且交付1份合同原件予招标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的退还不计付利息。 注: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带介绍信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25-866580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808539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25-8665800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信息来源:http://www.sczf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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