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新城西区监理八合同桥梁四期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分类:服务招标   创建时间: 2016-01-14 20:16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0113_20462998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天津

  • 招标代理: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建编号:1222304120110176

招标备案号:12162015103006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静海监理[2015]1101(延1)


延期原因: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家数不满足法定数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泊新城西区桥梁四期工程 已由 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2]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32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团泊新城西区监理八合同桥梁四期工程包括团泊新城西区启动区内3座桥梁,总长度116.02米,总面积为4009.5平方米,总投资为5322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团泊新城西区监理八合同桥梁四期工程包括团泊新城西区启动区内3座桥梁,本工程投资约为4366.37万元。其中3座桥梁全长116.02米,总面积为4009.5平方米,桥梁最大单跨跨径24米。本工程招标规模为116.02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2.4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6年02月29日 至 2018年07月0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6年02月29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07月01日 至 2018年07月0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 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1月20日至2016年01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持投标保证金收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长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毕杨路杨成庄乡人民政府203-204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景丽丽 电话:022-58283102
传  真:022-58283111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齐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郝云峰 电话:58283216
传  真:582832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北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刘建鑫 电话:022-83288266-818
传  真:022-83288906

日期:2016 年 1 月 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郭振军
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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