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路高架桥等四座桥梁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分类:服务招标
创建时间:
2015-12-16 10:53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15_104739532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重新公告) | |
标段编号: BNJ150881-01FG | |
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项目 中山南路高架桥等四座桥梁大修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5]4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 监理 | |
2、工程地点: 中山南路高架桥、三汊河大桥、城河路高架桥、凤凰桥 | |
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山南路高架桥长2778m、跨径56m,三汊河大桥长435m、跨径60m,凤凰桥长110m、跨径50m,城河路高架桥长159m、跨径18m | |
5、监理合同估算价:23.93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93.00万元) | |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 |
监理范围包括:中山南路高架桥等四座桥梁大修工程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 |
7、监理服务期: 200日历天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
无。 | |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
一、监理大纲24分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2、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3、进度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4、投资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5、安全控制措施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且措施得当、工作流程得当、方案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7、关键工序制措施内容全面、方案对本项目有正对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8、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二、企业业绩4分2010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额24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桥梁工程监理项目的,得4分。(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三、总监 6分1、总监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得2分,其他得0分;2、总监所学专业为道桥得2分,其他得0分。3、总监为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其他得0分。4、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五、监理组其他人员配备 20分1、道桥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每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每人,并且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8分)2、造价人员1人,具备造价员及以上证书得3分,并且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3、测量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并且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4、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市级或以上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并且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5、市政见证取样人员1人,具备市政见证取样员证书的得3分,并且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六、监理报价38分按苏建招办【2014】8号文规定,选择方法二作为本次报价的评分办法,即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七、监理设备8分现场配备满足工程检测需要,水准仪、全站仪、经纬仪、配备混凝土回弹仪、测距仪、游标卡尺、电脑、打印机,得满分8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书面承诺书及发票原件为准;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没有的不得分)(满分8分)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总监及监理组人员专业以监理注册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证未注明所学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所有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且必须是在所投标单位注册。(3)总监与监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4)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监理方案、总监、人员、监理取费、监理设备、企业业绩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总监、人员、监理取费、监理设备、企业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监理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监理大纲无重大偏差,该项得分应不少于该项分值的7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 |
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2、投标人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示满的。4、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投标。5、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投标。6、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和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7、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该企业法人基本帐户银行。招标人同时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递交后方可签订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 )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6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 7 )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8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12月15日16时31分到2015年12月22日16时31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5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65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31 |
招标人传真:85403087 | 代理机构传真:025-86377021 |
招标人联系人:厉波 |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丽君 |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52939108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377021、8638051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