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01_104712366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 已由 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盐 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聚亨路串场河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南经发审【2015 】 37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 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工程规模: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造价约6000.0万元。
3、招标范围: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 6 年 1 月 30 日。
5、监理合同估算价: 98.5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051507090201-BE-001 |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 盐城市聚亨路串场河桥梁和接线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 、 污水工程、路灯工程、 桥涵 、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委托为准。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 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监理专业 甲 级 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2010年 12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类似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 1000万的 桥梁 工程 (单座桥梁) 【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 业绩不予认可】。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大型工程:具有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以注册专业为准)。
(2)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4)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7、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业监理工程师 4 名, 分别为所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2 名; 所学专业为 给排水专业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 电气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 (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下同。 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必须有1名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专业 )。
②现场监理员:至少 4 名, 且专业搭配要齐全(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相同) 。
3、 监理组人员中 (可由监理组) 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并 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以上拟投入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不得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5.00 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5室(建设)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 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 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 | ......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 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 条规定 |
…… | …… |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 ,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 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50%)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4、报价得分计算
4 .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7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0.3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二)监理方案( 20分 )(符合性评审)
监理方案 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 以下 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 监理方案 进行 符合性 评分 。 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
1 )质量控制方案( 4分);
2 )进度控制方案( 4分);
3 )安全控制方案( 4分);
4 )投资控制方案( 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2分)。
监理方案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三) 人员配备 (5分)
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等 (5分)
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D1 楼 411 室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
(海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东、路北) 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 杨玉 联系人: 童万春
电话: 0515-86660096、 15961980062 电话: 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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