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公路(含补充工程)桥梁荷载检测招标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5-09-25 14:11
  • 招标编号:2015-389

  • 招标编码:CBL_20150924_17835828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公路(含补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1】919号《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内发改基础字【2013】477号《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现对本项目桥梁荷载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部,与拟建G7高速公路土城子枢纽互通相接(该枢纽互通建设规模计入G7高速公路),沿线经过毛店地、玫瑰营、望爱村、弓沟、庞家梁等村镇,终点位于乌兰察布市东北新建三岔口枢纽互通,与G55高速公路相接,主线长28.443公里,另设集宁区(察哈尔工业园区)连接线长10.036公里。全线设集宁路遗址、玫瑰营、集商、三岔口4处互通立交。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33.5米,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路面宽24.5米。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公路(含补充工程)桥梁荷载检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桥梁荷载检测

    DRCQLJC

    全线26座大中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并具备①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试验项目)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试验项目);②近5 年内(2010年9月至今)完成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荷载检测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已在本项目中标的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125号房间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室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8981982

    邮 编:012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

    邮政编码: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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