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坪乳公路白桥坑大桥
事件回放:1996年12月20日上午9时10分,广东省韶关市坪乳公路白桥坑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因支架整体失稳突然坍塌,造成32人死亡,59人受伤(17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60万元。
原设计施工方法为缆索吊机扣索分段吊装。业主认为施工进度太慢,更换施工队伍后,将施工方案改为满布支架就地灌注。但由于支架设计错误,支架为一整体不稳定结构!
白桥坑大桥是乐昌市老坪石镇至乳源公路工程中的 一个重点建设项目,由韶关市公路工程公司负责承建。 1 9 9 6 年1 2 月2 0 日上午9 时1 0 分,施工人员正 在浇灌拱底板,施工支架突然发生坍塌,正在桥面作业 的9 1 名施工人员全部坠落7 4 米深的山谷,当场造成 3 2 人死亡,5 9 人受伤(其中重伤1 7 人),直接经 济损失达3 6 0 多万元。
据调查组查实,导致施工支架失稳的原因,一是施工前未对施工支架进行整体结构设计和计算,致使施工 支架结构形式不合理,造成应力超过钢材的屈服极限, 使支架结构的整体破坏;二是不按国家规定浇筑大跨径 拱圈混凝土,造成支架受力不平衡。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分析时还发现,施工单位不 按国家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对现场监理不到位和组织管 理混乱,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该桥在施工之前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单独完整 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大桥支(拱)架安装完成 后,在未经过荷载试验或预压验收的情况下就已投入使 用。而大桥工程监理———西北工业大学康厦建设监理 公司,却在没有得到施工支架图纸、计算书和施工组织 设计,根本无法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签认了 拱圈模板与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 在为拱底板浇灌的关键时间里,却无人监理,以致对施 工过程中的违章冒险作业未能发现和制止,出现危险征 兆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而施工单位在 得知桥面出现模板变形时,也未及时作出处理和上报。 加上施工现场的民工大多数未经任何安全技术培训,缺乏建筑施工经验,导致险情发生前无法自救和处理,以
致酿成特大伤亡事故。
据此,事故调查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韶关市公 路局总工程师、市公路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张秋林,韶关 市公路工程公司桥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人陈国安, 韶关市公路工程公司桥梁分公司副经理、技术主办张兆 文等人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另有一批导致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 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针对这次事故的教训,广东省政府已及时提出了今 后建设施工的防范措施。日前,该大桥已由有经验的省 级施工单位负责重建。